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決定對杭州市公共自行車定制開發(fā)采購手持智能終端系統(tǒng)項目進行公開招標,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 招標內容
1.1標的:公共自行車手持智能終端系統(tǒng)(標的一:濱江150臺手持終端;標的二:下沙100臺手持終端)。
2 投標人要求
2.1 中國境內依法注冊成立的獨立企業(yè)法人,注冊資金1000萬(含)以上,具有軟件開發(fā)資質及電子產品銷售資質,滿足合同需求能力及良好的企業(yè)信譽,在本地有專門注冊的售后服務機構或合格的委托單位(不少于五年的合同為準)。
2.2 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務及技術支持能力。
2.3 中標單位不得轉包,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2.4 投標單位必須提供投標標的樣品和采購產品質量合格證書或安全認證。
3 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人民幣伍仟元整,以款到自行車公司財務為準,未中標單位于中標通知書發(fā)布之日歸還保證金,中標單位則于合同簽訂之日歸還。
4 報名、投標
4.1 報名及購買招標文件:凡符合上述資格且有意向的投標單位,請于
4.2 每套招標文件售價200元現(xiàn)金(人民幣)。
4.3送達地點:投標書應于
4.4報名時需攜帶相關證明文件:攜帶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授權委托書(上述證明文件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4.5有關本次相關招標事宜,可與聯(lián)系人咨詢。
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五日